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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3-23 编辑:崔晓敏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汲取全国高校特种设备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按标准规范要求管理、使用特种设备,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特种设备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二、加大特种设备及其它冷热设备监督检查力度

各单位要强化特种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使用行为,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应当根据情况立即作出维护、维修或停用的决定。其他冷热设备是否需进行定期检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规定的使用规范及年限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三、其他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立即对所属实验室是否存在“上海福马”牌烘箱进行统一排查,如有此品牌烘箱,原则上暂停使用,须经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方能再次使用。请各单位于3月27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于5月1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定期检验情况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纸质材料需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ysbglzx@126.com。

联系人:崔晓敏      电话:0471-5908665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2022—2023年春季学期危险化学试剂购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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