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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6-02-27 编辑:崔晓敏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确保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现将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全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危化品、气瓶、烘箱等重要危险源,操作规程、警示标识、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及化学品使用台账,消防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等方面。重点关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前一阶段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的整改情况

二、工作安排与责任分工

(一)单位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月28日)

各教学、科研单位是本次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深入本单位管辖区域、分管领域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必须形成“两个清单”:一是建立《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全面总结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二)校领导带队检查

由校领导带队的专项检查组将于下周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验收。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真正开展了自查、台账是否真实、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队,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在自查阶段,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检查,不得由工作人员单独代替。要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形成“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于3月2日下午17:00前,将Excel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记录台账》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发送至syzx@imau.edu.cn。


          附件:1.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记录台账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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