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7-07 编辑:崔晓敏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暑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暑假期间实验室应急负责领导及各实验室安全应急联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着重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气瓶、高压灭菌锅等)、生物安全、设施设备以及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不留隐患。对短期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三、强化危险源安全管理

要加强对实验室内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妥善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各实验室要认真清点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并做好台账记录,并按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分类暂存。各类压力容器(含气瓶)应做好检修,关闭电源、阀门,气瓶要确保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并采取有效固定措施。

四、严格假期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封闭管理: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做好 “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并做好实验室的封闭工作。

2.开放实验室管理:假期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开放的实验室,须经所在单位审批,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备案。各单位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实验,实验过程严禁无人值守。与实验活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五、落实值班巡查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暑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如实向所在单位和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请各单位于7月10前将签字盖章的《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syzx@imau.edu.cn。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申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7月7日

下一条:关于填报2025年秋季学期危险化学试剂购置计划的通知

关闭

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邮编:0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