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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季实验室物品清理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5-29 编辑:崔晓敏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毕业生安全离校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避免出现离校毕业生实验样品、试剂长期无序存放、积累等现象,在毕业生离校之际,请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物品清理与交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试剂、样品、实验材料整理、清理及交接工作

1.废弃实验样品、实验材料、废弃化学试剂,按要求转交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柜。

2.高危实验废弃物要进行实验无害化、降毒化、降危化处理。实验过程根据情况提前告知导师及所在单位,确保实验过程安全可控。

3.需保留的实验样品,应贴好标签(包括成分、浓度、制备人、制备时间),分类妥善保管,并做好移交工作,明确使用保管人。

4.废弃实验动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需保留的实验动物要及时变更动物实验负责人并办理交接手续。废弃的病原微生物和样本及时就地销毁,需保留的必须做好登记及移交工作。

5.经手购买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源的毕业生须整理好购买

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与实验室负责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6.对实验室清理出的有再使用价值的试剂物品,各单位要本着减少环境污染、减少试剂存量及降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用的目的,合理安排实验室之间进行试剂、物品调剂,并做好登记及相关安全工作。

二、实验废弃物回收注意事项

1.废弃物分类装入废液桶或纸箱并贴好标签后转运至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柜。

2.废液倾倒入桶的过程中要注意浓度的稀释并缓慢倒入,避免禁忌混合及残液外漏。

3.废容器(完好的空玻璃瓶、空塑料瓶、空桶等),实验沾染废弃物(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手套、纸制品、一次性塑料制品等)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利器、空瓶及未沾染包装物不得混入)。

4.实验室固体废物(过期药品、实验粉末)按类别(氧化类、还原类、重金属类和其他类)分类整理装箱,若有剧毒及爆炸品,应单独填表、单独打包,并在入库时告知工作人员。

5.杂项(碎玻璃、针头、硅胶玻璃板等)须放入完好的纸箱(针头等利器需先放入利器盒)。

请各单位统筹做好本单位实验室物品清理工作,实验废弃物须提前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预约回收,并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危险废物处置明细表》,由学院盖章、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交于工作人员,不按要求进行处置的实验废弃物将不予回收。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危险废物处置明细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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