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4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1号)要求,现将报送2024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教学实验室发展和安全工作基本状况、教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典型举措、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请各学院于2月15日前完成《2024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的数据统计和填报工作,将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syzx@imau.edu.cn,pdf版需学院盖章并由分管院领导签字。
附件:2024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