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9-28 编辑:崔晓敏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保障“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现将假期期间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人,强化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二、全面自查,做好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源的专项排查,如易制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压力容器(如气瓶)、高温、高速仪器设备以及火源、可燃物、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的状态。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立整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列出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间,限期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执行准入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和导师要履职尽责,不仅要对假期留守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培训,也要在学生进行实验活动时,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进行实验项目安全培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强化规范操作。要严格实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审批制度,严禁未获准许、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假期期间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务必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和个人防护。

四、强化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室内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妥善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并按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分类暂存。启动仪器设备,特别是高温、高压、高速等特种设备开展实验时,必须全程有人值守,严格执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做好应急预案,时刻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假期值班巡查,各单位假期值班人员要关注实验室安全状况,对重点部位做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闭

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邮编:0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