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
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对所辖实验场所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1.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等归档文件。
2.全面检查实验室高温、高压、高速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防护、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严禁带“病”运行、违规操作。
3.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做好从申购、入库、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理全过程管理。
4.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防护、应急设施、操作规程和警示标识等,如急救箱、洗眼器、喷淋、消防、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应急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5.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及水、电、门、窗安全状况。
6.检查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二、检查标准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对所管理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即查即改”、“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凡涉及存在重大隐患问题须暂停开展相关实验项目或停止实验室使用,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开展或重新启用。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坚决消除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实验室工作学习环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