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提交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12-04 编辑:崔晓敏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30号)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并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请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年度报告电子版(word及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ysysbglzx@126.com,pdf版原则上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崔晓敏      联系电话:15124702034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闭

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邮编:010018